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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教师进修学校
定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文件
定教规办〔2019〕4号
定海区教科规划办关于定海区第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总结、提炼、推广全区各学校、幼儿园教育科研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定海区第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1. 申报成果,必须是2018年区教科规划办立项的规划及以上课题(含省教研课题)。成果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2.申报成果主要包括课题研究结题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等,其成果必须是在2019年3月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未经区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
(4) 已取得浙江省教科规划优秀研究成果奖及以上的、舟山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省教研课题研究成果奖及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不再参评区本次成果评选。
二、申报评审程序
1.初审:各成果评选的初审单位是各学校、幼儿园教科室,原则上在结题鉴定时专家建议勉强结题的课题不得申报成果奖。
2.评审:(1)各学校、幼儿园将申报材料于2019年4月18日前送至区教科规划办。(2)5月份由区教科室组织区内外专家完成评审,评审采用盲评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三、其它
1.申报材料:
成果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和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各一式5份,主报告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合订成册的其它佐证材料(一式1份),如没有可不提交。
汇总表电子稿同步发送至邮箱1400309280@qq.com。
评奖工作结束后,上述所申报的材料概不退还。
2.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3.本次评奖设等第奖若干。
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我办联系。联系人:黄文波 8176102 *********** 698910
附件1:定海区第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
附件2:申报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定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2019年1月7日
抄送: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定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2019年1月9日印发
附件1:
定海区第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
申报·评审书
成果名称:
课题负责人: 职务(职称):
课题组成员(限4人):
立项时间: 批准编号:
批准单位:
结题时间: 结题证书号:
邮编、地址:
联系电话:
定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
二○一九年四月
课 题 组 成 员 | 姓 名 | 课题内分工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成
果
摘
要
| 已取得成果主要内容、成果创新性、研究成效(限2000字)。 | |||
注:本页可另加页。
相 关 成 果 发 表 情 况 | 发表刊物名称 | 刊 号 | 发表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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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载 情 况 | 转载刊物名称 | 刊 号 | 转载日期 | |
出 版 情 况 | 专 著 名 称 | 出 版 社 | 出版日期 | |
获 奖 情 况 | 获奖等级 | 颁奖单位 | 日 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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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课 题 负 责 人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区 评 审 小 组 意 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此表可复制,填表后一式五份报区教科规划办。
附件2:
申报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单位:
序号 | 成 果 名 称 | 课 题 组 | 单 位 | |
负责人(限1名) | 成员(限4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