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教科规划办关于评选2017年市、区立项小课题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群众性的教育科研活动,达到“以科研推进教学改革,以科研提高全面教育质量,以科研打造学校教育品牌”的目的,经研究决定评选2017年市、区小课题研究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
2017年已立项的市、区小课题负责人。
二、成果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突出草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特点。
2.申报的成果必须为课题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报告、行动研究报告等)形式,主报告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参评成果(主报告)详而实,其中“操作”和“定量”方面的篇幅应占主报告的极大部分。
3.申报的成果须在本年度期间取得的(必须经过1年以上的实践研究)。
4.市级立项小课题既可参加市级评审又可参加区级评审,区级立项小课题只参加区级评审,区级立项小课题已获得区第二轮微项目研究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不得参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市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
(2)同一内容的成果已在市级以上其它行政、教研单位主持的评审中获奖的;
(3)同一内容的成果已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
(4)申报的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调研报告、案例、叙事类的。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成果主件一式5份,成果附件一式1份。(市级立项的报区里5份,报市里也5份,分开归类)上述材料经学校教科室审核,于2017年11月15日前寄(送)至区教科规划办,逾期恕不受理。评奖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2.本通知可在“定海区教师进修学校网站”上查询.
3.汇总表电子稿于11月15日前发至邮箱:1400309280@qq.com
4.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区教科规划办联系,联系人:黄文波;联系电话:8176102。
附件:1. 申报舟山市2017年小课题研究成果汇总表
2.申报定海区2017年小课题研究成果汇总表
定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附件1:
申报舟山市2017年小课题研究成果汇总表
申报单位: (盖章)
序号 | 成果名称 | 姓名 | 单位 |
附件2:
申报定海区2017年小课题研究成果汇总表
(含市级立项和区级立项)
申报单位: (盖章)
序号 | 成果名称 | 姓名 | 单位 |